发明名称 自动发动机停止和起动的控制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自动发动机停止和起动的控制设备。在控制设备中,当在发动机旋转速度处于第一旋转速度范围内时发出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发动机自重新起动装置尝试发动机重新起动。在发动机旋转速度处于第二旋转速度范围内时发出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预齿轮同步控制装置执行小齿轮与环形齿轮之间的齿轮旋转速度同步,然后重试发动机重新起动。在发动机旋转速度处于第三旋转速度范围内时发出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预齿轮啮合控制装置执行小齿轮与环形齿轮之间的齿轮啮合,然后重试发动机重新起动。当检测到发动机自重新起动控制的发动机重新起动失败时,控制设备禁止执行预齿轮同步控制,直到从失败检测时间所计算的预定时间逝去,并且在预定时间周期逝去之后执行预齿轮啮合控制。
申请公布号 CN10212811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21
申请号 CN201110025556.2 申请日期 2011.01.20
申请人 株式会社电装 发明人 奥本和成;藤田达也;能谷英弥
分类号 F02N11/08(2006.01)I 主分类号 F02N11/0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崔幼平;杨楷
主权项 一种用于控制自动发动机停止和起动的控制设备,包括起动机、检测装置和至少两个控制装置,其中,所述起动机包括用于使小齿轮旋转的起动机马达和能够将所述小齿轮与固定到内燃发动机曲轴的环形齿轮啮合的致动器,所述起动机分别独立地驱动所述起动机马达和所述致动器,并且所述控制设备能够在发出自动发动机停止请求时停止所述内燃发动机并且在发出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重新起动所述内燃发动机;所述至少两个控制装置选自发动机自重新起动控制装置、预齿轮同步控制装置和预齿轮啮合控制装置,当在所述内燃发动机的当前旋转速度处于高于第一旋转速度的第一旋转速度范围内且所述内燃发动机的所述旋转速度由于所述自动发动机停止而下降的情况下发出所述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所述发动机自重新起动控制装置在不执行所述起动机发动的情况下通过重新起动燃料注入执行重新起动所述内燃发动机的发动机自重新起动控制,当在所述内燃发动机的所述当前旋转速度处于不超过所述第一旋转速度且高于第二旋转速度的第二旋转速度范围内且所述内燃发动机的所述旋转速度由于所述自动发动机停止而下降的情况下发出所述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所述预齿轮同步控制装置在驱动所述起动机马达使所述小齿轮的旋转速度与所述环形齿轮的旋转速度同步并然后驱动所述致动器使所述小齿轮与所述环形齿轮啮合之后,通过由所述起动机执行发动来执行重新起动内燃发动机的预齿轮同步控制,当在所述内燃发动机的所述当前旋转速度处于不超过所述第二旋转速度的第三旋转速度范围内且所述内燃发动机的所述旋转速度由于所述自动发动机停止而下降的情况下发出所述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所述预齿轮啮合控制装置通过执行所述起动机的发动执行重新起动所述内燃发动机的预齿轮啮合控制,其中,所述预齿轮啮合控制装置在所述小齿轮与所述环形齿轮之间的齿轮啮合之后或期间驱动所述起动机马达以使所述小齿轮旋转,以及所述检测装置检测通过所述发动机自重新起动控制装置、所述预齿轮同步控制装置和所述预齿轮啮合控制装置中的一个控制装置所执行的发动机重新起动控制的失败,以及当所述检测装置检测到所述发动机重新起动控制失败时,所述控制设备指示所述发动机重新起动失败的控制装置禁止执行其发动机重新起动控制,直到从所述发动机重新起动失败的检测时间所计算的预定时间周期逝去。
地址 日本爱知县刈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