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灭火功能的电池冷却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灭火功能的电池冷却系统,用于对混合动力车辆或电动车辆中的动力电池进行冷却。该电池冷却系统包括:冷却介质,其选择成能够用于冷却动力电池且能够用作灭火剂;传输冷却介质的冷却回路;设置在冷却回路中的释放机构,选择性地打开冷却回路,以将其中的冷却介质释放至动力电池所在的空间。该释放机构可以为设置在冷却回路中的阀门。按照本发明的电池冷却系统采用既能用作冷却剂还能用作灭火剂的冷却介质。这样,当因异常原因造成动力电池着火燃烧时,冷却介质能释放到动力电池所在的空间进行灭火,给乘员预留了更多逃生时间,提高了车辆的安全性。
申请公布号 CN10377962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07
申请号 CN201410029994.X 申请日期 2014.01.22
申请人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书福
分类号 H01M10/613(2014.01)I;H01M10/625(2014.01)I;H01M10/656(2014.01)I;H01M10/6561(2014.01)I;H01M10/63(2014.01)I 主分类号 H01M10/613(2014.01)I
代理机构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代理人 范晓斌;薛峰
主权项 一种具有灭火功能的电池冷却系统,用于对混合动力车辆或电动车辆中的动力电池进行冷却,包括:冷却介质,所述冷却介质的材料选择成能够用于冷却所述动力电池且能够用作灭火剂;用于传输所述冷却介质的冷却回路;设置在所述冷却回路中的释放机构,用于选择性地打开所述冷却回路,以将所述冷却回路中的所述冷却介质释放至所述动力电池所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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