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蓄电池系统、具有该蓄电池系统的机动车及用于在具有该蓄电池系统的机动车中建立运行准备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蓄电池系统(10),所述蓄电池系统包括至少一个蓄电池模块(16),所述蓄电池系统(10)还包括对接站(12),至少一个蓄电池模块(16)被单独可移除地安置在所述对接站上。优选地,所述对接站(12)包括用于蓄电池系统(10)的供给连接端(24,26,30)和/或功率连接端(28)。
申请公布号 CN10371743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4.09
申请号 CN201280027283.8 申请日期 2012.05.31
申请人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三星SDI株式会社 发明人 R·施密特;J·费策尔;R·安格鲍尔;S·布茨曼;H·芬克
分类号 B60L3/00(2006.01)I;B60L11/18(2006.01)I 主分类号 B60L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郑立柱
主权项 一种蓄电池系统(10),其包括由至少一个存储单元(18)组成的至少一个蓄电池模块(16),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系统(10)还包括对接站(12),所述至少一个蓄电池模块(16)被单独可移除地安置在所述对接站处。
地址 德国斯图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