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现场可变形的迷你骨板
摘要 本发明提供的骨板具有长形条,并且在该长形条上装设一系列重复单元。各重复单元均具有两个冠部、两个颈部及四个桥部,其中该两个冠部及该两个颈部通过该四个桥部连结以形成对称环构造,而且其中该桥部的宽度(BW)大于该冠部的宽度(CW),该两个冠部内侧之间的最大距离(ID)大于该颈部的宽度(NW),该四个桥部的两相对桥部外侧之间的最大距离(OD)大于两个相邻重复单元之间的单元长度(UL),而且该冠部宽度(CW)是0.1至1.0mm,所以外科医生可使该骨板在现场变形。
申请公布号 CN10368755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3.26
申请号 CN201280032283.7 申请日期 2012.06.26
申请人 陈瑾惠;朱建平;李经维 发明人 陈瑾惠;朱建平;李经维
分类号 A61B17/58(2006.01)I;A61F2/28(2006.01)I;A61B17/56(2006.01)I 主分类号 A61B17/5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0 代理人 胡强
主权项 一种骨板,其包含第一长形条,该第一长形条包含第一系列重复单元,在该第一系列重复单元的两端装设第一和第二末端螺丝孔,其中介于该两个末端螺丝之间的重复单元数目是约2至20个,而且各重复单元包含两个冠部、两个颈部及四个桥部,其中该两个冠部及该两个颈部通过该四个桥部连结以形成环构造,其特征在于,该骨板的该两个冠部内侧之间的最大距离(ID)大于该颈部的宽度(NW),该四个桥部的两相对桥部外侧之间的最大距离(OD)大于两个相邻重复单元之间的单元长度(UL),该单元长度(UL)是两个邻接环构造中心之间的距离。
地址 美国伊利诺斯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