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工程机械
摘要 本发明为工程机械。具有:旋转体(1d);驱动旋转体的电动马达(16);根据操作量及操作方向输出操作信号的操作装置(4b);基于根据操作信号生成的控制信号而控制电动马达的逆变器装置(13);用于检测电动马达的实际速度的位置传感器(24);第二控制器(22),在以从控制信号所规定的电动马达的目标速度V*减去实际速度V的值的符号和电动马达的加速度的符号不同的状态作为第一条件、且以目标速度和实际速度的偏差比基准值Vth大、且加速度比基准值βth大的状态作为第二条件时,对第一条件及第二条件中的至少一方是否成立进行判定。由此,能够抑制电子控制系统的异常判定的误判定及检测遗漏的发生。
申请公布号 CN10359773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2.19
申请号 CN201280028367.3 申请日期 2012.05.30
申请人 日立建机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川岳;樱井康平;守田雄一朗
分类号 H02P23/00(2006.01)I;E02F9/20(2006.01)I;E02F9/24(2006.01)I;H02P29/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2P2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陈伟;展馨
主权项 一种工程机械,其特征在于,具有:旋转体;驱动所述旋转体的电动马达;根据操作量及操作方向输出用于操作所述电动马达的操作信号的操作装置;基于根据所述操作信号生成的控制信号对所述电动马达进行控制的第一控制机构;检测所述电动马达的实际速度的检测机构;第二控制机构,在将从所述控制信号所规定的所述电动马达的目标速度减去所述实际速度的值的符号和所述电动马达的加速度的符号不同的状态作为第一条件、且将所述目标速度和所述实际速度的偏差比第一基准值大、且所述加速度比第二基准值大的状态作为第二条件时,对所述第一条件及所述第二条件中的至少一方是否成立进行判定。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