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颗粒状和/或纤维状基底的水性粘合剂 | ||
摘要 | 用于颗粒状和/或纤维状基底的粘合剂。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58266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2.12 |
申请号 | CN201280027501.8 | 申请日期 | 2012.04.02 |
申请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发明人 | C·克鲁格;U·舒策;O·拉贝斯赫 |
分类号 | C08L5/00(2006.01)I;D06N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8L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王媛;钟守期 |
主权项 | 一种水性粘合剂组合物,其包含作为主要的粘合剂组分的以下组分a)至少一种聚合物P,其由以下单体以聚合形式组成≥0.1且≤15重量% 的至少一种酸官能的烯键式不饱和单体和/或至少一种α,β‑单烯键式不饱和C3至C6单羧酰胺或二羧酰胺(单体A)≥8.0且≤30重量% 的至少一种烯键式不饱和羧酸腈或羧酸二腈(单体B)≥0且≤5.0重量% 的至少一种具有两个以上非共轭烯键式不饱和基团的交联单体(单体C)≥0且≤10重量% 的至少一种单烯键式不饱和硅烷化合物(单体D)≥20且≤70重量% 的至少一种烯键式不饱和单体(单体E),该单体的均聚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30℃并且该单体不同于单体A至D,以及≥25且≤71.9重量% 的至少一种烯键式不饱和单体(单体F),该单体的均聚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50℃并且该单体不同于单体A至D,其中单体A至F的量总计为100重量%,和b)至少一种糖类化合物S,该化合物的量确定为≥10且≤400重量份,以每100重量份的聚合物P计,并且其中另外的含有甲醛的粘合剂组分的总量为≤50重量份,以每100重量份的聚合物P与糖类化合物S的总量之和计。 | ||
地址 | 德国路德维希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