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车辆照明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车辆照明装置。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辆照明装置包括:第一灯模组,照射车辆前方,形成不超过已设定的截光线的配光模式;第二灯模组,形成比所述第一灯模组形成的配光模式更向两侧面扩展的配光模式;第三灯模组,照射除前方车辆区域之外的自己的行车线和自己行车线的外侧,所述除外区域是形成构成“L”形截光线的配光模式;以及,第四灯模组,形成以照射的光束的中心部为准的光束的左侧区域不超过已设定的截光线但右侧区域是超过截光线的配光模式;而且,将所述第一至第四灯模组的光源同时点亮即可满足远光灯配光模式。 |
申请公布号 |
CN10350769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1.15 |
申请号 |
CN201310181428.6 |
申请日期 |
2013.05.16 |
申请人 |
现代摩比斯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李赫民;朴仁钦 |
分类号 |
B60Q1/00(2006.01)I;F21V19/00(2006.01)I;F21V19/02(2006.01)I;F21V23/04(2006.01)I;F21W101/10(2006.01)N;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B60Q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8 |
代理人 |
武君 |
主权项 |
一种车辆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灯模组,照射车辆前方,形成不超过已设定的截光线的配光模式;第二灯模组,形成比所述第一灯模组形成的配光模式更向两侧面扩展的配光模式;第三灯模组,照射除前方车辆区域之外的自己的行车线和自己行车线的外侧,所述除外区域是形成构成“L”形截光线的配光模式;以及,第四灯模组,形成以照射的光束的中心部为准的光束的左侧区域不超过已设定的截光线但右侧区域是超过截光线的配光模式;而且,将所述第一至第四灯模组的光源同时点亮即可满足远光灯配光模式。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龙仁市器兴区麻北洞8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