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手电筒
摘要 本实用新型一种手电筒,包括筒体,手电筒还包括设置在筒体尾端端面上的敲击部件;敲击部件是相对于筒体尾端端面的金属突出部。本实用新型设置了突出部,使得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作为安全锤使用,设计简洁,经济实用。
申请公布号 CN203131446U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8.14
申请号 CN201320019382.3 申请日期 2013.01.15
申请人 赵振波 发明人 赵振波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F21V33/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汇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96 代理人 刘淑芬
主权项 一种手电筒,包括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电筒还包括设置在筒体尾端端面上的敲击部件;所述敲击部件是相对于筒体尾端端面的金属突出部。
地址 463500 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孙召乡教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