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基于充气机的灭火器
摘要 一种灭火装置,所述装置包括壳体,壳体至少部分地限定包含气体发生剂的第一腔。该装置还包括引爆器,引爆器能够操作地关联到第一腔并且在进行反应时启动与气体发生剂的连通。引爆器当致动时用于点燃至少一些气体发生剂以产生气体。壳体还限定与第一腔相邻布置的第二腔。第二腔包含吸热可变材料以及具有活塞的活塞件。当致动时,所述活塞移动以从所述第二腔排出吸热可变材料的至少一部分,从而排出的吸热可变材料与点燃所述气体发生剂产生的气体进行接触并对其进行冷却。壳体还具有至少一个排放开口,以使冷却气体离开所述壳体。还提供了用于抑制火焰的相应的或相关联的用于灭火的方法。
申请公布号 CN10315340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6.12
申请号 CN201180048185.8 申请日期 2011.09.30
申请人 奥托里夫ASP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M·A·考克斯;B·W·史密斯;D·W·帕金森
分类号 A62C5/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2C5/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代理人 王昭林;梁栋
主权项 一种灭火装置,所述装置包括:壳体,至少部分地限定包含大量气体发生剂的第一腔;引爆器,能够操作地关联到所述第一腔并且在进行反应时启动与所述大量气体发生剂的至少一部分的连通,所述引爆器当启动时点燃所述大量气体发生剂的至少一部分以产生气体;第二腔,所述第二腔与所述第一腔相邻布置,所述第二腔包含大量冷却材料以及具有活塞的活塞件,其中当启动时,所述活塞移动以从所述第二腔排出所述大量冷却材料的至少一部分,从而排出的冷却材料与点燃所述气体发生剂产生的气体进行接触并对其进行冷却;以及所述壳体还具有至少一个排放开口,以允许冷却后的气体离开所述壳体。
地址 美国犹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