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手推式除草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推式除草机,包括推杆、支架、电机以及电池,所述电机以及电池设于支架上,所述推杆设于支架的一侧,所述电机与电池相连接在一起,所述电机设于电池的右侧,所述电机的中部还设有开关,所述开关与电机相连接在一起。所述推杆的中部设有刹车装置,所述刹车装置上设有刹车把手,所述刹车把手固定于刹车装置上。所述刹车装置通过刹车钢丝与支架上的刹车杆相连接在一起,所述刹车杆设于支架的中部。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这种除草机其带有的刹车装置能够很好的控制其运转的速度,其设有的吸尘装置能够在除草的过程中吸取一定的脏物给清扫工作减轻了负担。 |
申请公布号 |
CN20293181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5.15 |
申请号 |
CN201220683851.7 |
申请日期 |
2012.11.30 |
申请人 |
罗晓敏 |
发明人 |
罗晓敏 |
分类号 |
A01D69/10(2006.01)I;A01D4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D69/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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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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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手推式除草机,其特征是:包括推杆、支架、电机以及电池,所述电机以及电池设于支架上,所述推杆设于支架的一侧,所述电机与电池相连接在一起,所述电机设于电池的右侧,所述电机的中部还设有开关,所述开关与电机相连接在一起。 |
地址 |
315012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127弄78号4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