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木质活性炭生产废水回用处理工艺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木质活性炭生产废水回用处理工艺及系统,通过将活性炭漂洗废水、活性炭车间生产废水及洗气塔洗水混合均匀后加石灰中和,然后中和后的废水依次经沉淀、压滤、沉淀处理后回送至生产车间供用水设施使用,或者将中和后的废水依次经沉淀、压滤、沉淀、生化曝气、沉淀处理后回送至生产车间供用水设施使用或外排,从而实现了生产废水的循环回用或达标排放,压滤后的滤泥可另做肥料或建筑材料等,方便生产安排,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由于废水通过压滤后,基本没有沉渣,因此不会产生沉淀池内沉渣堆积的现象,提高了沉淀效果,大大减少了沉渣清理工作量,为扩大企业的产能提供了技术参考。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8654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5.08 |
申请号 |
CN201310033083.X |
申请日期 |
2013.01.29 |
申请人 |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鑫森环保净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鹏;林树;黄奶发;余正伟;陈志雄;郑德谋 |
分类号 |
C02F9/04(2006.01)I;C02F9/14(2006.01)I;C02F1/66(2006.01)N;C02F1/52(2006.01)N |
主分类号 |
C02F9/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福州市鼓楼区博深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4 |
代理人 |
林志峥 |
主权项 |
一种木质活性炭生产废水回用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将活性炭漂洗废水、活性炭车间生产废水及洗气塔洗水分别经沉淀处理后混合均匀;步骤2、向混合水内加入石灰乳搅拌中和,并将PH值控制在8.8~9.2;步骤3、将中和后的废水依次经沉淀、压滤、沉淀处理后回送至生产车间供用水设施使用,或者将中和后的废水依次经沉淀、压滤、沉淀、生化曝气、沉淀处理后回送至生产车间供用水设施使用或外排。 |
地址 |
354000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城郊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