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功率-高效的RGBW OLED显示器
摘要 本文所述的实施方案可提供包括功率高效的RGBW显示器的器件。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可提供。第一器件可包括至少一种像素。像素可包括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第三子-像素和第四子-像素。第一子-像素可包括与第一有机发光器件光学相连的第一滤色器。第二子-像素可包括与第二有机发光器件光学相连的第二滤色器。第三子-像素可包括与第三有机发光器件光学相连的第三滤色器。第四子-像素可包括第四有机发光器件并且发射近白光。第一子-像素或第二子-像素中的至少一种可包括与第一或第二有机发光器件光学相连的颜色转换层。
申请公布号 CN10303566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4.10
申请号 CN201210377007.6 申请日期 2012.10.08
申请人 通用显示公司 发明人 苏宇永;M·韦弗
分类号 H01L27/32(2006.01)I;H01L51/50(2006.01)I;H01L51/52(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27/3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冯玉清
主权项 第一器件,包括:至少一种像素,其中所述像素包括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第三子‑像素和第四子‑像素,其中:所述第一子‑像素包括:第一有机发光器件;和与所述第一有机发光器件光学相连的第一滤色器,其中所述第一滤色器适于优选通过来自所述第一有机发光器件的光线,所述光线具有在580至700nm之间的可见光谱中的峰值波长;所述第二子‑像素包括:第二有机发光器件;和光学相连所述第一有机发光器件的第二滤色器,其中所述第二滤色器适于优选通过来自所述第二有机发光器件的光线,所述光线具有在500至580nm之间的可见光谱中的峰值波长;所述第三子‑像素包括:第三有机发光器件;和光学相连所述第一有机发光器件的第三滤色器,其中所述第三滤色器适于优选通过来自所述第一有机发光器件的光线,所述光线具有在400至500nm之间的可见光谱中的峰值波长;所述第四子‑像素包括第四有机发光器件并发射近白光;其中所述第一子‑像素或所述第二子‑像素中的至少一种包括光学相连所述第一或所述第二有机发光器件的颜色转换层;以及其中所述至少一种颜色转换层设置在所述第一或第二有机发光器件、和所述第一或所述第二滤色器之间。
地址 美国新泽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