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照明器具(A)具备:器具主体(1);配置在器具主体(1)前方的前面罩体(3);以及配置在前面罩体(3)前方的光源单元(4)。前面罩体(3)形成为后面侧开口的矩形箱状,在前面罩体(3)的前面设有:收纳光源单元(4)的收纳凹部(32);以及从收纳凹部(32)的开口端缘沿水平延伸设置的平坦面(35)。光源单元(4)具备光源部(44)、配置成覆盖光源部(44)的罩(45)。罩(45)由以规定曲率形成的曲面形成,具有在光源部(44)的前方配置的底面部(45a)。并且,在将照明器具(A)安装于顶棚面(100)的状态下,平坦面(35)相对于沿着罩(45)的底面部(45a)延长的曲面(b)位于接近顶棚面(100)的一侧。
申请公布号 CN10301704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4.03
申请号 CN201210307985.3 申请日期 2012.08.27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宫原荣二;溝谷彻;秋田宽;齐藤优子;今安一哉;村上久典
分类号 F21S8/04(2006.01)I;F21V7/00(2006.01)I;F21V13/04(2006.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8/04(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陈萍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备:器具主体,安装在建筑面上;光源单元,相对于所述器具主体配置在与所述建筑面相反的一侧,将来自光源的光向与所述建筑面相反一侧的照明空间照射;以及第一反射部,相对于所述光源的光轴斜向倾斜,将从所述光源斜向放射的光朝向所述照明空间反射;所述光源单元具备:所述光源;第二反射部,相对于所述光源的光轴斜向倾斜,将从所述光源斜向放射的光朝向所述照明空间反射;以及罩,具有扩散性,以覆盖所述光源的方式配置;所述第一反射部设定为,相对于所述光源的光轴的倾斜角度比所述第二反射部小;所述罩由以规定曲率形成的曲面形成,具有相对于所述光源配置在与所述建筑面相反一侧的主扩散面;在所述第一反射部的位于所述照明空间侧的端缘,设有沿着与所述建筑面平行的方向延伸突出的平坦面;所述平坦面相对于沿着所述主扩散面延长的曲面,位于接近所述建筑面的一侧。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