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回阳中药口服液 |
摘要 |
一种回阳中药口服液,该口服液中原料药的组分及其重量份分别为,肉桂10克、甘草10克、沸石粉10克、翻白草10克、白芨10克、金钱草10克、辛夷10克、野菊花10克、石膏10克、柴胡10克、金银花10克、防风10克、炒苍耳子10克、鹅不食草10克、僵蚕10克、半枝莲10克、青皮10克、白花蛇草10克、郁金10克、败酱草10克、莱菔子10克、焦三仙10克、内金10克、云苓10克、黄芪10克、枳壳10克。本发明含有温中祛寒,回阳救逆有效成分,无毒副作用,并且不会发生药物残留,使用方便,成本较低,对各种高热大汗所致之虚脱,休克有很好疗效且无耐药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0719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4.03 |
申请号 |
CN201210561239.7 |
申请日期 |
2012.12.21 |
申请人 |
青岛天鹅针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俊罡;董福建;张学刚;朱彩凤 |
分类号 |
A61K36/9066(2006.01)I;A61P43/00(2006.01)I;A61K33/06(2006.01)N;A61K35/37(2006.01)N;A61K35/64(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6 |
代理人 |
钟廷良 |
主权项 |
一种回阳中药口服液,其特征在于:该口服液中原料药的组分及其重量份分别为,肉桂10克、甘草10克、沸石粉10克、翻白草10克、白芨10克、金钱草10克、辛夷10克、野菊花10克、石膏10克、柴胡10克、金银花10克、防风10克、炒苍耳子10克、鹅不食草10克、僵蚕10克、半枝莲10克、青皮10克、白花蛇草10克、郁金10克、败酱草10克、莱菔子10克、焦三仙10克、内金10克、云苓10克、黄芪10克、枳壳10克。 |
地址 |
266102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崂山路1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