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举重健身机的杠铃回挂机构 | ||
摘要 | 一种举重健身机的杠铃回挂机构,属于健身器械。它包括框型机架、左右立柱、两个滑动座以及杠铃杆。杠铃杆上还固定着左右两个挂钩。框型机架上固定着左右两限位板,左右两限位板上各带有一排限位槽,左右限位槽的高度对应一致。左右立柱上分别套装着一个保护限位架。保护限位架包括套装在立柱下部的下滑动座、枢接在下滑动座上的保护挂钩以及固定在保护挂钩内侧的手柄。在驯练结束时,健身者无需费很大力气即可将杠铃杆回挂到安全结构上,操作简单方便;即使健身者失手,落下的杠铃杆及其上的杠铃会被保护限位架承接,因而消除了安全隐患,十分安全。它可广泛应用于多种举重健身机中。 | ||
申请公布号 | CN20282260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3.27 |
申请号 | CN201220471588.5 | 申请日期 | 2012.09.16 |
申请人 |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丁利荣;蓝玉国;倪亚苏 |
分类号 | A63B21/07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3B21/072(2006.01)I |
代理机构 | 青岛高晓专利事务所 37104 | 代理人 | 吴澄 |
主权项 | 一种举重健身机的杠铃回挂机构,包括框型机架、安装在框型机架上的左右立柱、分别套装在左右立柱上的两个十字滑动座以及套装在左右十字滑动座的横管中的杠铃杆,其特征在于:杠铃杆上还固定着左右两个挂钩,框型机架上固定着左右两限位板,左右两限位板上各带有一排限位槽,左右限位槽的高度对应一致。 | ||
地址 | 266200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华山二路3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