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机动车后备箱门防撞条以及生产后备箱门防撞条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9)的后备箱门防撞条(1),其具有:至少一个主托架(10);至少一个布置在主托架(10)的开口(4)上、用于照亮机动车(9)的外部区域的发光体(2);布置在主托架(10)上的操作部件(40),其能够操作开关(51),从而激活机动车侧的锁具。根据本发明提出,盖板(30)固定在主托架(10)处,盖板(30)具有电子器件载体(31),其插入到主托架(10)中,具有开关(51)的电子器件单元(50)布置在电子器件载体上,并且盖板(30)这样地设计,即在对操作部件(40)进行操作时,可通过电子器件载体(31)实现可靠的力接收。
申请公布号 CN10297566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20
申请号 CN201210322597.2 申请日期 2012.09.03
申请人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发明人 海科·许策
分类号 B60R13/04(2006.01)I;B60Q1/30(2006.01)I;B60R11/04(2006.01)I 主分类号 B60R13/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余刚;李慧
主权项 一种用于机动车(9)的后备箱门防撞条(1),具有:至少一个主托架(10);至少一个布置在所述主托架(10)的开口(4)上、用于照亮所述机动车(9)的外部区域的发光体(2);布置在主托架(10)上的操作部件(40),利用所述操作部件可操作开关(51),以激活机动车侧的锁具,其特征在于,一盖板(30)固定在所述主托架(10)上,所述盖板(30)具有电子器件载体(31),所述电子器件载体插入到所述主托架(10)中,并且在所述电子器件载体上固定有具有所述开关(51)的电子器件单元(50),以及所述盖板(30)如此地设计,即在对所述操作部件(40)进行操作时,能通过所述电子器件载体(31)实现可靠的力接收。
地址 德国费尔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