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帐篷(9)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帐篷(9)。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供使用者野营休息用。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5.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6.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右视图、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19146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21
申请号 CN201230084197.3 申请日期 2012.03.30
申请人 常州喜马拉雅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琪
分类号 21-04 主分类号 21-04
代理机构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43 代理人 顾伯兴
主权项
地址 213144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杏塘村清水塘
您可能感兴趣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