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具(1)
摘要 1.采用本外观设计的产品为灯具(1)。2.本外观设计产品作为照明用的灯具,可作为客厅的吸顶灯。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灯具(1)的形状。4.仰视图为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5.后视图与主视图相同,省略后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87872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4.04
申请号 CN201130344468.X 申请日期 2011.09.29
申请人 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佳丽
分类号 26-05 主分类号 26-05
代理机构 杭州天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24 代理人 胡红娟
主权项
地址 310013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48号华鸿大厦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