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耳内助听器(10),包括一外壳(20)及至少一电声转换器(15),此外壳(20)具有一较宽部分(22),其位置接近外壳(20)的第一端(21)且毗连一位置接近第二端(24)之较窄部分(23),此助听器(10)适于部分接合耳孔(1)之肉部(2)而部分接合骨部(3),且当使用时做为耳孔骨部(3)内之耳孔(1)密封件,其特征是为了在耳孔骨部(3)形成密封件,助听器(10)具有一环管(30),其包括:-具有长度超过2毫米之挠性材料管状部分(31),-最大径向尺度(d1)实际上小于对应的管状部分(31)内尺度(d2)之固定部分(32),以及-将远离第一端(21)的管状部分(31)端连接至固定部分(32)的挠性材料之弯曲部分(33)。2.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固定部分(32)之最大径向尺度(d1)至多为对应的管状部分(31)的内尺度(d2)之70%。3.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至少一部分的电声转换器(10)延伸至管状部分(31)内部。4.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延伸至环管(30)的管状部分(31)内部之助听器(10)部分其最大径向尺度(d3)至多为对应的管状部分(31)的内尺度(d2)之70%。5.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管状部分(31)与弯曲部分(33)具有低于0.5毫米之壁厚(w)。6.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管状部分(31)为旋转对称的。7.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管状部分(31)具有介于6与11毫米之间的外径(d4)。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环管(30)经由固定部分(32)可分离地结合助听器(10)之外壳(20)。9.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环管(30)经由固定部分(32)可分离地结合电声转换器(15)。10.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管状部分(31)与弯曲部分(33)包含黏质弹性材料。11.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管状部分(31)与弯曲部分(33)包含压克力聚合体。12.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特征为具有将环管(30)的管状部分(31)所环绕的空间(36)连接至外壳(20)的第一端(21)中孔隙(18)之通气孔(17)。13.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耳内助听器(10),其中之电声转换器(15)具有声音发出可经过之孔隙(19),而特征为固定部分(32)至少具有一毗连此孔隙(19)之导管(35)。图示简单说明:图1显示根据本创作助听器之一具体实例,图2为具有根据本创作助听器之一具体实例置于其内之耳孔截面图,图3为根据本创作助听器之一具体实例的环管纵向截面图,图4为耳孔截面图,其中已置入制造根据本创作助听器之一具体实例用之模子,以及图5为根据本创作助听器之另一具体实例的环管横截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