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照明器具。LED灯泡具备光源单元,上述光源单元具备:LED发光元件;供从上述LED发光元件射出的光中的一部分入射,并变更入射的光的方向的反射板,其中,上述反射板将光的方向变更为与如下平面接近的方向,该平面与从上述LED发光元件射出的光的光轴垂直。
申请公布号 CN10234581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08
申请号 CN201110209448.0 申请日期 2011.07.25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太田清久
分类号 F21S2/00(2006.01)I;F21V7/04(2006.01)I;F21V7/22(2006.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2/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张远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其具备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上述光源单元具备:半导体发光元件;供从上述半导体发光元件射出的光中的一部分入射,并变更入射的光的方向的光方向变更部,上述光方向变更部将光的方向变更为与如下平面接近的方向,该平面与从上述半导体发光元件射出的光的光轴垂直。
地址 日本国大阪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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