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自点火爆发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检验装置技术领域,具体应用于工厂煤气容器停送煤气过程中,检查气体置换是否达到置换要求的检验。公开了一种自点火爆发筒,包括筒体,还包括自点火装置;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设置于筒体内部,自点火装置的点火控制按钮设置于筒体外。本实用新型采用自点火装置对爆发筒进行自动点火,提高了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性,通过在取样开口上增加弹性取样头,消除在取样过程中煤气、氮气在取样者周围泄漏的情况,提高了操作人员安全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操作及维护,实验过程安全可靠,易于推广应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211973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1.18 |
申请号 |
CN201120240058.5 |
申请日期 |
2011.07.08 |
申请人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发明人 |
曾佑欣;肖红华;周彬彬 |
分类号 |
G01N25/00(2006.01)I;G01N1/2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2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11302 |
代理人 |
周发军 |
主权项 |
一种自点火爆发筒,包括筒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自点火装置;所述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设置于所述筒体内部,自点火装置的点火控制按钮设置于筒体外。 |
地址 |
430080 湖北省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