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450)
摘要 1.产品名称:电视机(450)。2.产品用途:接收并播放声音、图像等的电子设备。3.本产品的设计要点为产品的形状。4.主视图最能表明产品的设计要点。
申请公布号 CN301742619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1.30
申请号 CN201130248999.9 申请日期 2011.07.29
申请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桂心竹;于文庆;蔡年贵;洪维桐;刘霞;邹春香;王晓剑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代理人 刘世平
主权项
地址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