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持式电动工具机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至少一个蓄电池(16)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为了实现手持式工具机的具有小尺寸的紧凑结构形式,所述至少一个蓄电池构造成由金属化的塑料薄膜和凝胶状的聚合物电解质组成的锂一聚合物电池(16),它们以平面的或弯曲的或球形弯曲的形状构造成单个的电池元件(17)和/或以由多个电池元件(17)构成的构件(16′;16″),在尺寸和/或形状方面适配于在机器罩(11)和/或把手(12)中和/或一个固定在或可固定在机器罩(11)或把手(12)上的单独的壳体(27)中的容纳它们的容纳腔。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1558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0.05 |
申请号 |
CN200580047875.6 |
申请日期 |
2005.12.12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S·温施;W·希尔施布格尔 |
分类号 |
B25F5/02(2006.01)I;H01M10/4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5F5/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侯鸣慧 |
主权项 |
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具有至少一个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蓄电池构造成锂‑聚合物电池(16),它由金属化的塑料薄膜和凝胶状的聚合物电解质构成,所述至少一个锂‑聚合物电池(16)在至少一个平面中尺寸适配于和/或形状适配于机器罩(11)和/或把手(12)中和/或一个固定在或能固定在机器罩(11)或把手(12)上的单独的壳体中的容纳该锂‑聚合物电池(16)的容纳腔,所述容纳腔构造为机器罩(11)和/或把手(12)中和/或所述固定在或可固定在机器罩(11)或把手(12)上的单独的壳体中的现有的空腔,这些空腔不是为电池而设置的特别的结构容积。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