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播放设备与播放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9.11
申请号 TW096107034 申请日期 2007.03.01
申请人 新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内藤仁志
分类号 H04N7/26;G06F7/00;G06F12/00;G11B20/10 主分类号 H04N7/2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一种播放设备,包含:一播放部,其播放来自一记录媒体之视讯资料,该视讯资料系以一资料夹为单位加以管理,该资料夹系由多数时序上连续的图框构成,各个图框为I(框内编码)画面资料、B(双向预测编码)画面资料及P(预测编码)画面资料之一;一解码部,其(a)比较一储存该播放部所播放的该视讯资料之图框缓冲器的储存状态与一指定下一个予以解码之图框的输出图框图案之目标播放图框缓冲器图案,(b)根据该比较决定该图框缓冲器之一予以新解码及储存之图框,(c)根据该比较只移除在该图框缓冲器中之现行状态中之一不必要之图框;及一控制部,其控制该解码部以预解码一第二资料夹的图框并根据该目标播放图框,储存该预解码图框于该图框缓冲器中,该目标播放图框为现正被输出于该第一资料夹的图框及被输出在播放顺序中邻接该第一资料夹之第二资料夹开始处的图框。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播放设备,更包含:一图案产生部,其产生一目标播放图框缓冲器图案,以指定一输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播放设备,其中该目标图案系至少由以下之图框所构成:该目标播放图;一图框,在播放方向中时序上邻接该目标播放图框;及一图框,有必要由该目标播放图框至该邻接图框的一方向中,持续播放至少一图框。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播放设备,其中该解码部系由一第一解码部及一第二解码部所构成,及其中该控制部控制该第一解码部,使得该第一资料夹的一图框变成该目标播放图框,及控制该第二解码部,使得输出于该第二资料夹的开始处的图框变成该目标播放图框。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播放设备,其中当一播放位置系移动于资料夹之间时,该控制部控制该第一解码部及该第二解码部以彼此交换其处理。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播放设备,其中该控制部控制在该播放顺序中,邻接该第一资料夹的解码位置侧的资料夹,根据该第一资料夹的播放时间长度的接近中央位置变成该第二资料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播放设备,其中该第一资料夹与该第二资料夹的该播放顺序系根据在该记录媒体上的该第一资料夹与该第二资料夹的排列顺序加以定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播放设备,其中该控制部根据该第一资料夹的播放时间长度的接近中央位置,控制在该播放顺序中邻接该第一资料夹的解码位置侧的资料夹变成该第二资料夹;及控制在该播放顺序中的该第二资料夹的末端图框变成该目标播放图框,该末端图框系邻接该第一资料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播放设备,其中该第一资料夹与该第二资料夹的该播放顺序系根据一播放名单加以定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播放设备,其中当该第一解码部或该第二解码部已经根据该第一资料夹的播放时间长度的接近中央位置,解码定义于该播放名单中之该第一资料夹的入点侧时,该播放时间长度被定义为在该播放名单中之入点与出点,该控制部控制对应于该第二资料夹的该出点之一图框成为该目标播放图框。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播放设备,其中当该第一解码部或该第二解码部已经根据该第一资料夹的播放时间长度的接近中央位置,解码定义于该播放名单中之该第一资料夹的出点侧时,该播放时间长度被定义为在该播放名单中之入点与出点,该控制部控制对应于该第二资料夹的该入点之一图框成为该目标播放图框。一种播放设备之播放方法,包含步骤:播放来自一记录媒体之视讯资料,该视讯资料系被以资料夹为单位加以管理,资料夹系由多数时序上连续之图框所构成,各个图框为I(框内编码)画面资料,B(双向预测编码)画面资料及P(预测编码)画面资料之一;比较一图框缓冲器之储存状态与一目标播放图框缓冲器图案,该图框缓冲器储存在该播放步骤中所播放之该视讯资料,该目标播放图框缓冲器图案指定下一个予以解码之图框的输出图框图案,根据该比较只决定该图框缓冲器之一图框予以新解码及储存,及根据该比较移除在该图框缓冲器之现行状态中之一不必要之图框;及控制该解码部,以预解码第二资料夹的该图框并根据该目标播放图框,储存该被预解码的图框于一图框缓冲器中,该目标播放图框系为现正被输出于该第一资料夹的一图框及以一播放顺序被输出在邻接该第一资料夹的第二资料夹的开始处的一图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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