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桌子(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桌子(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家具。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图案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5.仰视图与俯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仰视图与俯视图;左视图与右视图对称,故省略左视图;后视图与主视图对称,故省略后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63049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03
申请号 CN201130070396.4 申请日期 2011.04.08
申请人 任永生 发明人 任永生
分类号 06-03 主分类号 06-03
代理机构 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1 代理人 陈继亮
主权项
地址 322100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木雕城3楼B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