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家畜产品信息溯源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家畜产品信息溯源方法。在饲料厂、养殖场、屠宰厂、销售商环节中采用溯源卡和溯源系统管理家畜产品信息,溯源卡根据家畜屠宰分割后胴体或分割肉的数量复制相同份数后,随同胴体或分割肉进入销售环节,消费者可以根据溯源卡登记信息获得溯源系统登记信息;溯源卡登记信息包括:饲料厂企业信息,养殖场企业信息或养殖户的户主信息、家畜的免疫耳标号、送宰日期、送宰数量,屠宰厂企业信息、家畜检疫结果、检疫员信息;溯源系统登记信息包括:饲料厂提供的饲料信息,家畜的饲养管理信息、免疫程序信息,家畜的屠宰加工信息。如果家畜产品出现问题,能够迅速从饲料源头追查原因。
申请公布号 CN10214211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03
申请号 CN201110122680.0 申请日期 2011.05.12
申请人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发明人 王大广;张云影;王英哲;郎洪彦;吕礼良;赵岭乐;刘海燕;魏炳栋;王浩;郭海根
分类号 G06Q10/00(2006.01)I;G06Q50/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Q10/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逯长明
主权项 一种家畜产品信息溯源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溯源卡和溯源系统管理家畜产品信息,包括:步骤1:饲料厂监制溯源卡,并在所述溯源卡上登记所述饲料厂企业信息后发给使用所述饲料厂生产饲料的养殖场或养殖户,同时将饲料信息上传至溯源系统,所述养殖场或养殖户的同一养殖批次使用一张所述溯源卡;步骤2:所述养殖场或养殖户在所述溯源卡上登记所述养殖场企业信息或所述养殖户户主信息,所述家畜的免疫耳标号,送宰日期,送宰数量后,连同家畜送至屠宰厂,并将所述家畜的饲养管理信息、免疫程序信息上传至所述溯源系统;步骤3:所述屠宰厂对所述家畜进行检疫、编号并集中屠宰后,在所述溯源卡上登记所述屠宰厂企业信息,所述家畜屠宰前后的检疫结果,检疫员信息,将所述溯源卡根据家畜屠宰分割后胴体或分割肉的数量复制相同份数后,得到溯源卡复印件,所述溯源卡复印件随同所述胴体或分割肉进入销售环节,并将所述家畜的屠宰加工信息上传至所述溯源系统;步骤4:根据所述溯源卡复制件上的登记信息在所述溯源系统中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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