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清新器(4)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清新器(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空气污染物的环保工具。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的整体造型。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5.空气清新器底座一般直接摆放在地面或建筑物表面上,仰视图不常见,故省略。
申请公布号 CN30161244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7.13
申请号 CN201030684940.X 申请日期 2010.12.18
申请人 武汉竞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杰;张伟
分类号 23-04 主分类号 23-04
代理机构 武汉帅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2220 代理人 朱必武
主权项
地址 430070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东信路创业街3栋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