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超声探头故障前告警方法和装置及超声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超声探头故障前告警方法和装置及超声设备。超声探头故障前告警方法包括:获取超声探头中的各部件的出厂服务寿命;获取所述各部件的已运转的工作时间;根据所述出厂服务寿命和已运转工作时间,得出剩余服务寿命百分比;如果所述剩余服务寿命百分比小于阈值,则发出警告。超声探头故障前告警装置包括:出厂服务寿命获取单元、已运转工作时间获取单元、计算单元和判断及告警单元。此外,本发明的超声设备包括超声探头故障前告警装置。采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能够进行预先故障告警,从而不会因超声探头故障而给用户带来不便。 |
申请公布号 |
CN10211035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6.29 |
申请号 |
CN200910265635.3 |
申请日期 |
2009.12.28 |
申请人 |
GE医疗系统环球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优 |
分类号 |
G08B21/18(2006.01)I;A61B8/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8B21/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张晓冬;李家麟 |
主权项 |
一种超声探头故障前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骤:获取超声探头中的各部件的出厂服务寿命;获取所述各部件的已运转的工作时间;根据所述出厂服务寿命和已运转工作时间,得出剩余服务寿命百分比;如果所述剩余服务寿命百分比小于阈值,则发出警告。 |
地址 |
美国威斯康星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