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点烟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点烟器,该点烟器的烟盒分成上盒体与下盒体二部分,上盒体与下盒体二部分通过销轴连接在一起,打火机设在上盒体内的底部,打火机的点火开关设在上盒体的外部,在打火机的火嘴处设有推烟杆,推烟杆与打火机的点火开关相连接;在靠火嘴相同侧的上盒体和下盒体的上部处设有出烟口;送烟卷轴弹簧连接在与火嘴位置相反的下盒体侧边上;且在销轴上连接有挡烟片。采用本实用新型,只需要推动点火开关,推烟杆将香烟送出,打火机点燃香烟,能一次性完成取烟、打火二个动作,且在盒内完成点火,即使风雨天气也不受影响。 |
申请公布号 |
CN20187875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6.29 |
申请号 |
CN201020598399.5 |
申请日期 |
2010.11.03 |
申请人 |
郑金松 |
发明人 |
郑金松 |
分类号 |
A24F15/10(2006.01)I;A24F15/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4F15/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一种点烟器,包括烟盒和打火机,烟盒分成上盒体与下盒体二部分,上盒体与下盒体二部分通过销轴连接在一起,其特征在于打火机设在上盒体内的底部,打火机的点火开关设在上盒体的外部,在打火机的火嘴处设有推烟杆,推烟杆与打火机的点火开关相连接;在靠火嘴相同侧的上盒体和下盒体的上部处设有出烟口;送烟卷轴弹簧连接在与火嘴位置相反的下盒体侧边上;且在销轴上连接有挡烟片。 |
地址 |
324401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路35号2幢二单元3楼3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