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筷子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筷子,包括筷体,筷体上沿轴向中心设有通孔,筷体的两端设有筷帽。吃菜时本实用新型可以当做普通的筷子,当喝汤的时候,可以把它当做吸管,只需将筷子头部的筷帽拔下来。筷帽用于保持人吸食部位的卫生,同时避免平时灰尘进入筷筒内。 | ||
申请公布号 | CN20184023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5.25 |
申请号 | CN201020558861.9 | 申请日期 | 2010.10.13 |
申请人 | 刘金强 | 发明人 | 刘金强;于复生 |
分类号 | A47G21/10(2006.01)I;A47G21/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G21/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王吉勇 |
主权项 | 一种筷子,包括筷体,其特征在于:筷体上沿轴向中心设有通孔,筷体的两端设有筷帽。 | ||
地址 | 250000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