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人脸辨识影像记录系统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5.01
申请号 TW099223876 申请日期 2010.12.09
申请人 王明文 新北市土城区裕民路233巷9号7楼;王君逸 新北市土城区明德路1段202号7楼;吕文珍 桃园县桃园市庄一街97巷4号;柯皓仁 新竹县竹北市成功八路167巷6号 发明人 王君逸;王明文;吕文珍;柯皓仁
分类号 G06K9/46 主分类号 G06K9/4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曾耀陞 桃园县中坜市环西路2段1号4楼
主权项 一种「人脸辨识影像记录系统」,该系统系由电脑主机、视讯撷取装置、显示装置、感应装置与资料库组成;其中:一电脑主机,为系统之控制中枢,连接到视讯撷取装置、显示装置、感应装置与资料库,能进行资料传输、比对、运算、设定与储存;其中更具备有人脸辨识软体;一视讯撷取装置,为一摄像镜头,能摄取包括借书者容貌的动态影像或静态照片,并将资料传输到电脑主机;一显示装置,为一能显示系统对话图文,并能显示由视讯撷取装置所取得之动态影像或静态照片;一感应装置,能对应于书籍中内建之电子标签进行感应;一资料库,专职建档资料之储存读取。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人脸辨识影像记录系统」,其中该电脑主机,更通讯连接至行动电话基地台,能发出简讯至借书者预设之行动电话。一种「人脸辨识影像记录系统」,该系统系由电脑主机、视讯撷取装置、显示装置、感应装置与资料库组成;其中:一电脑主机,为系统之控制中枢,连接到视讯撷取装置、显示装置、感应装置与资料库,能进行资料传输、比对、运算、设定与储存;其中更具备有人脸辨识软体;一视讯撷取装置,为一摄像镜头,能摄取包括金融卡领钱者容貌的动态影像或静态照片,并将资料传输到电脑主机;一显示装置,为一能显示系统对话图文,并能显示由视讯撷取装置所取得之动态影像或静态照片;一感应装置,能对应于金融卡中内建之电子资料进行感应或读取;一资料库,专职建档资料之储存读取。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人脸辨识影像记录系统」,其中该电脑主机,更通讯连接至行动电话基地台,能发出简讯至金融卡持卡者预设之行动电话。
地址 新北市土城区裕民路233巷9号7楼;新北市土城区明德路1段202号7楼;桃园县桃园市庄一街97巷4号;新竹县竹北市成功八路167巷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