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地面清洁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地面清洁设备(10),其具有壳体(12),在所述壳体(12)的底侧上布置有至少一个能被驱动的、用于将污物从待清洁的地表分离的清洁工具(16、18);以及具有抽吸机组,用于吸走污物;并且具有污物容器,用于容纳所吸走污物。为了对这种地面清洁设备以如下方式进行改进,即,使该地面清洁设备更易于维护,根据本发明提出:壳体具有污物容器容纳部(70),污物容器能够以可拆卸的方式定位于污物容器容纳部(70)中,以及壳体附加地具有用于至少一个功能装置(130、132、134、136、138、150)的至少一个功能装置容纳部(120、124、135、140、142、160),其中,在将污物容器(34)从污物容器容纳部(70)中取出后,所述至少一个功能装置或所述至少一个功能装置的遮盖件(122、162)是能被自由触及的。 |
申请公布号 |
CN10193227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29 |
申请号 |
CN200980103723.1 |
申请日期 |
2009.01.23 |
申请人 |
阿尔弗雷德·凯驰两合公司 |
发明人 |
于尔根·默茨;于尔根·瓦尔兹 |
分类号 |
A47L11/30(2006.01)I;A47L11/40(2006.01)I;A47L11/33(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L11/3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车文;樊卫民 |
主权项 |
地面清洁设备,具有壳体,在所述壳体的底侧上布置有至少一个能被驱动的、用于将污物从待清洁的地表分离的清洁工具;以及具有抽吸机组,用于吸走污物;并且具有污物容器,用于容纳所吸走的污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2)具有污物容器容纳部(70),所述污物容器能够以能拆卸的方式定位于所述污物容器容纳部(70)中,以及所述壳体(12)附加地具有用于至少一个功能装置(130、132、134、136、138、150)的至少一个功能装置容纳部(120、124、135、140、142、160),其中,在将所述污物容器(34)从所述污物容器容纳部(70)中取出后,所述至少一个功能装置(130、132、134、136、138)或所述至少一个功能装置(150)的遮盖件(122、162)是能被自由触及的。 |
地址 |
德国温嫩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