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帽徽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帽徽,包括徽章,其特征在于徽章背面设有微型摄像机和录音机,且微型摄像机和录音机的摄像头和麦克风设于向徵章表面。它通过帽徽上的微型摄像机和录音机,就可极大地方便公安干警在现场进行录音、摄像取证,无需再携带体积大的摄像机和录音机。而且可以非常隐蔽地完成整个现场的实物、景象拍摄以及被问者的语言录音,从而给各种证据的收集带来极大的便捷,能最大限度地收集到真实、客观的证据,有利于加快各种事件的处理速度或案件侦破的进展速度。实为一理想的警用装备。 |
申请公布号 |
CN20168316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29 |
申请号 |
CN201020147624.3 |
申请日期 |
2010.04.01 |
申请人 |
康峰 |
发明人 |
康峰 |
分类号 |
A44C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4C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徐玲菊 |
主权项 |
一种帽徽,包括徽章,其特征在于徽章背面设有微型摄像机和录音机,且微型摄像机和录音机的摄像头和麦克风设于向徵章表面。 |
地址 |
650100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小渔村铁路旁昆明兰特电子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