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帽徽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帽徽,包括徽章,其特征在于徽章背面设有微型摄像机和录音机,且微型摄像机和录音机的摄像头和麦克风设于向徵章表面。它通过帽徽上的微型摄像机和录音机,就可极大地方便公安干警在现场进行录音、摄像取证,无需再携带体积大的摄像机和录音机。而且可以非常隐蔽地完成整个现场的实物、景象拍摄以及被问者的语言录音,从而给各种证据的收集带来极大的便捷,能最大限度地收集到真实、客观的证据,有利于加快各种事件的处理速度或案件侦破的进展速度。实为一理想的警用装备。
申请公布号 CN201683164U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29
申请号 CN201020147624.3 申请日期 2010.04.01
申请人 康峰 发明人 康峰
分类号 A44C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44C3/00(2006.01)I
代理机构 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3100 代理人 徐玲菊
主权项 一种帽徽,包括徽章,其特征在于徽章背面设有微型摄像机和录音机,且微型摄像机和录音机的摄像头和麦克风设于向徵章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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