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β-FNA在制备治疗精神分裂症药物中的用途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β-FNA在治疗精神分裂症方面的应用。动物实验证明,β-FNA可有效治疗和改善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并可改善个体的认知能力。本发明还提供了相应的药物组合物。
申请公布号 CN185363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01
申请号 CN200510025537.4 申请日期 2005.04.29
申请人 上海中科伍佰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 金玫蕾;郝俊国;邹洪;谢青莲;赵国屏
分类号 A61K31/485(2006.01)I;A61K31/5513(2006.01)I;A61K31/519(2006.01)I;A61P25/18(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31/485(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徐迅
主权项 1.(E)-4-[[(5α,6β)-17-环丙基甲基-4,5-环氧-3,14-二羟基吗啡喃-6-基]氨基]-4-氧代-2-丁烯酸甲酯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盐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用于制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
地址 200233 上海市漕宝路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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