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无分辨率限制的电视机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分辨率限制的电视机,该电视机包括图像信号接收单元和图像信号分析处理单元。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无分辨率限制的电视机,其可以在接收到具有电视机不支持分辨率的图像信号时,仍然可以将图像信号的分辨率进行调整后在屏幕上进行显示,给用户日常使用电视机观看各种分辨率的图像带来便利,节约用户宝贵的时间,大大增强电视机用户的产品使用感受,具有重大的生产实践意义。
申请公布号 CN201550211U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8.11
申请号 CN200920311837.2 申请日期 2009.09.29
申请人 天津三星电子显示器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超
分类号 H04N5/44(2006.01)I;H04N5/14(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44(2006.01)I
代理机构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代理人 闫俊芬
主权项 一种无分辨率限制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图像信号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电视机外部输入的图像信号,并发送给图像信号分析单元;图像信号分析处理单元,与图像信号接收单元相连接,用于接收图像信号接收单元所发送的图像信号。
地址 300385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