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无分辨率限制的电视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分辨率限制的电视机,该电视机包括图像信号接收单元和图像信号分析处理单元。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无分辨率限制的电视机,其可以在接收到具有电视机不支持分辨率的图像信号时,仍然可以将图像信号的分辨率进行调整后在屏幕上进行显示,给用户日常使用电视机观看各种分辨率的图像带来便利,节约用户宝贵的时间,大大增强电视机用户的产品使用感受,具有重大的生产实践意义。 |
申请公布号 |
CN201550211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8.11 |
申请号 |
CN200920311837.2 |
申请日期 |
2009.09.29 |
申请人 |
天津三星电子显示器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超 |
分类号 |
H04N5/44(2006.01)I;H04N5/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4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
代理人 |
闫俊芬 |
主权项 |
一种无分辨率限制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图像信号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电视机外部输入的图像信号,并发送给图像信号分析单元;图像信号分析处理单元,与图像信号接收单元相连接,用于接收图像信号接收单元所发送的图像信号。 |
地址 |
300385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四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