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设备、编辑设备、数字视频记录系统、以及文件格式
摘要 一种数字视频记录系统,其能够正确地维护从相同的输入视频-音频数据生成的两种不同格式的记录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即使这些数据是被分开管理的。当生成第一文件作为具有高分辨率的主素材文件并且生成第二文件作为具有低分辨率的低比特率音频-视频(AV)数据文件(204)时,将作为唯一属于第一文件的标识信息的CLIP-UMID(309)存储在低比特率AV数据文件(204)的跳过盒子(304)中。
申请公布号 CN192662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8.04
申请号 CN200580006558.X 申请日期 2005.10.13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冈本启史;三田英明;大高秀树
分类号 G11B27/031(2006.01)I;H04N5/222(2006.01)I;G11B27/034(2006.01)I 主分类号 G11B27/031(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王英
主权项 一种记录设备,用于将具有高分辨率的第一数据以及具有比所述第一数据的分辨率低的分辨率的第二数据记录为分开的文件,所述第一数据和所述第二数据是从相同的视频和音频源而生成的,所述记录设备包括:输入单元,用于从外部接收视频和音频源;第一编码单元,用于对从所述输入单元输入的所述视频和音频源进行编码以便生成所述第一数据;第二编码单元,用于对从所述输入单元输入的所述视频和音频源进行编码以便生成所述第二数据,用比所述第一数据的分辨率低的分辨率来编码所述第二数据;以及记录单元,用于至少将由所述第一编码单元编码的数据记录在记录介质上,其中,所述第二数据包括唯一属于所述第一数据的标识信息,所述记录介质具有唯一属于每个记录介质的序列号,以及所述记录单元用于将所述序列号存储到对应于所述第一数据的第二数据中。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