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工具 |
摘要 |
一种电动工具,包括一个齿轮箱,一个具有第一和第二组引出线的电机,一个壳体组件和一个定子壳体。定子壳体可包括一个构型用来啮合齿轮箱的前端部分和一个后端部分。壳体组件包括基本对称的第一和第二壳体组件,其被构型用来安装定子壳体并形成一个中部手柄。第一组引出线可以通过定子壳体的前端部分直接走线到扳机开关组件处。 |
申请公布号 |
CN20153423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7.28 |
申请号 |
CN200820181491.4 |
申请日期 |
2008.11.21 |
申请人 |
布莱克和戴克公司 |
发明人 |
詹姆斯·D·施罗德;保罗·S·怀特;克雷格·A·奥克塔维克;保罗·J·威斯纽斯基;爱德华·J·格拉索;保罗·K·特劳特纳 |
分类号 |
B23B4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3B45/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魏晓刚 |
主权项 |
一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齿轮箱;一个具有第一组引出线的电机;一个限定大体上为圆柱形的腔室以容纳电机的定子壳体,所述定子壳体具有一个构型用来啮合齿轮箱的前端部分和一个后端部分;部分由定子壳体限定的壳体组件,所述壳体组件包括大体上对称的第一和第二壳体部分,该两部分构型用来啮合定子壳体并构成中部手柄;以及一个扳机开关组件,其中,第一组引出线通过定子壳体的前端部分走线引出到扳机开关组件。 |
地址 |
美国特拉华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