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液晶显示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系将液晶显示装置之反射显示时之画面成为明亮之同时,亦提高彩色滤光片基板表面之平坦性,进而改善显示品质。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系于彩色滤光片之着色层,和液晶层之间,设置反射膜。藉此,反射显示时之入射光将不会通过着色层。因此,于透过显示时将呈现彩色显示,而于反射显示时则出现黑白显示,于反射显示时由于系观察不透过着色层的光,故能确保反射显示时之明亮度。同时,由于反射膜可为较薄之成膜,故彩色滤光片基板表面之平坦性亦可改善。 |
申请公布号 |
TWI326785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7.01 |
申请号 |
TW092132015 |
申请日期 |
2003.11.14 |
申请人 |
精工电子有限公司 SEIKO INSTRUMENTS INC. 日本 |
发明人 |
五十岚克之;福地高和 |
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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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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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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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
主权项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系具备有:彩色滤光片基板,于其上形成有彩色滤光片;和对向基板,介由液晶层与前述彩色滤光片基板相对向;和透明绝缘膜,以覆盖构成前述彩色滤光片之着色层的方式设于全面;反射膜,其被设于前述透明绝缘膜上同时比前述着色层之面积还小,厚度为0.1~0.2μm。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以覆盖前述反射膜的方式设置平坦化膜。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前述透明绝缘膜与前述着色层之间全面设有平坦化膜。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前述反射膜系金属反射膜。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前述透明绝缘膜系为氧化矽或氧化钛。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前述透明绝缘膜之厚度为150~200埃(angstrm)。;图1为模式化表示藉由本发明所产生之液晶显示装置之构造概要图。;图2为模式化表示藉由本发明所产生之其他构造图。 |
地址 |
SEIKO INSTRUMENTS INC. 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