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玩具演示装置
摘要 在具有饮料杯支撑物的车中使用的玩具演示装置通常包括细长的主体。至少第一纵向端被制成一定的尺寸和形状以至少部分地安装进饮料杯支撑物中使得当主体位于封闭结构时饮料杯支撑通常可以在垂直方向上充分地支撑主体。主体具有开放式结构,在开放式结构中通过侧壁上的至少一个开口可至少部分地进入中空内部。在主体的封闭结构中多个可移动部件被存储在中空内部的存储位置中。多个可移动部件中的至少两个可以被从存储位置移走并且在主体的开放式结构中可以重新装配进至少一个演示位置,该演示位置与至少两个可移动部件的存储位置不同。
申请公布号 CN196078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5.05
申请号 CN200480039687.4 申请日期 2004.12.30
申请人 麦特尔公司 发明人 罗伯特·凯;安德鲁·尼达姆;罗伯特·A·布特金维奇;马里·埃伦·福斯伯恩尔;杰里米·S·罗博特汉姆;弗朗西斯·E·庞顿;杰弗里·奥斯纳托;加里·科利斯;斯蒂芬·劳
分类号 A63H33/08(2006.01)I 主分类号 A63H33/0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代理人 王昭林;崔华
主权项 一种在具有饮料杯支撑物的车中使用的玩具演示装置,所述玩具演示装置包括:细长的主体,其具有中空内部、中心轴、第一纵向端和沿中心轴方向与所述第一纵向端相对的第二纵向端以及弯曲的侧壁,所述侧壁围绕所述中空内部以及所述中心轴在所述第一纵向端和第二纵向端之间延伸,由此,在主体处于封闭结构时,所述第一纵向端、第二纵向端和侧壁包围中空内部,所述主体具有至少一个侧壁上的开口,在所述主体处于开放式结构时,能够通过所述侧壁上的至少一个开口至少部分地进入中空内部;以及多个可移动演示装置部件在数量和尺寸上被充分地限制,使得所述多个可移动演示装置部件当所述演示装置处于封闭结构时能够被存储在所述演示装置内部的存储位置中,并且当所述演示装置处于开放式结构时能够从所述存储位置和从所述演示装置中移走,所述多个可移动演示装置部件中的至少两个能够从每个各自的存储位置移走,并且能够在所述主体处于开放式结构时被重新配置进入至少一个演示位置,所述演示位置由主体支撑而且不同于所述的至少两个可移动演示装置部件中的每个各自的存储位置;当所述演示装置处于封闭结构时,所述第一纵向端和第二纵向端中的至少一个被制成一定的尺寸和形状从而至少部分地安装进饮料杯支撑物中使得饮料杯支撑物在竖直的方向上充分地支撑所述演示装置,而所述演示装置的第一纵向端和第二纵向端中的另一个形成所述演示装置的上端。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