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灯总成(100),包含:至少两灯(110),而各灯(110)包括:一灯本体(111),包括一形成在该灯本体(111)之内表面上之萤光层(111b)与一设置在该灯本体(111)中之放电气体(111a);一第一电极(112),用以提供该灯本体(111)一第一放电电压;及一第二电极(113),用以提供该灯本体(111)一第二放电电压;一第一板(120),系与该等至少两灯(110)之各灯之该第一电极(112)连接,以对该第一电极(112)提供该第一放电电压,该第一板(120)包含一第一绝缘本体(121),至少一与各灯(110)之第一电极(112)电气连接之第一导电图案(123),及至少两形成在该第一绝缘本体(121)上之第一通孔(125),各第一通孔(125)收纳该等灯(110)之第一电极(112);以及一第一灯固持器(127),系与该第一板(120)连接,用以防止该第一电极(112)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