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燃放烟花爆竹的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放烟花爆竹的装置,由壳体(1)、点火装置(4)、扳手(3)和拉杆(6)组成,点火装置(4)位于壳体(1)内的前端,扳手(3)可移动地安装在壳体(1)上,拉杆(6)位于壳体(1)内,且拉杆(6)的一端靠近或抵住点火装置(4)的开关(4-1),另一端与扳手(3)连接。采用本实用新型后,燃放者无需近距离点燃引线,燃放者与爆竹间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这样即使发生爆竹突然爆炸的意外情况,也不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另外,使用该装置,人无需下蹲,可以直立操作,也带来了点燃爆竹的方便。 |
申请公布号 |
CN201364089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12.16 |
申请号 |
CN200920036496.2 |
申请日期 |
2009.02.18 |
申请人 |
黄浩军 |
发明人 |
黄浩军 |
分类号 |
F42B4/00(2006.01)I;F23Q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42B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常州市科谊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 彬 |
主权项 |
1、一种燃放烟花爆竹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由壳体(1)、点火装置(4)、扳手(3)和拉杆(6)组成,点火装置(4)位于壳体(1)内的前端,扳手(3)可移动地安装在壳体(1)上,拉杆(6)位于壳体(1)内,且拉杆(6)的一端靠近或抵住点火装置(4)的开关(4-1),另一端与扳手(3)连接。 |
地址 |
213024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凌家村委凌家塘1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