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装置。本发明的液晶显示装置(100)包括:具有由包括蓝色子像素的至少3个子像素规定的像素的液晶显示面板(110)、像素显示白色时向液晶显示面板(110)射出实现规定的色温的光的背光源(130)、和对由像素显示的颜色的色调进行校正的色调校正电路(120)。像素显示包括白色成分和蓝色成分以外的至少1个规定的色彩成分的颜色时,色调校正电路(120)以使蓝色子像素的亮度低于本来的亮度的方式进行校正。
申请公布号 CN10155844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0.14
申请号 CN200780035686.6 申请日期 2007.09.2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植木俊;中村浩三;宫崎亚希子;田口登喜生
分类号 G09G3/36(2006.01)I;G02F1/133(2006.01)I;G09G3/20(2006.01)I 主分类号 G09G3/3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龙 淳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包括:具有由包括蓝色子像素的至少3个子像素规定的像素的液晶面板;所述像素显示白色时向所述液晶显示面板射出实现规定的色温的光的背光源;和对由所述像素显示的颜色的色调进行校正的色调校正部;所述液晶显示装置的特征在于:所述像素显示包括白色成分和蓝色成分以外的至少1个规定的色彩成分的颜色时,所述色调校正部以使所述蓝色子像素的亮度低于本来的亮度的方式进行校正。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