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清除水中蓝藻并消减藻臭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清除水中蓝藻并消除其臭味的方法,使用该方法既能清除湖泊、河道或其它水体中存有的蓝藻,而且能使存有蓝藻的水体不发臭。通过絮凝剂对蓝藻实施絮凝,利用消藻除臭剂对被絮凝的蓝藻实施分解并消除臭味,通过泼洒微生物水制剂、投放伊乐藻或水葫芦、投放螺贝类来净化水质,使蓝藻依次絮凝、分解和除臭,再由生物净化技术对蓝藻污染水域进行净化,其优点是:能在蓝藻大量暴发之前进行环保无害化清除,并消除蓝藻臭味,使水域生态和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且对水生动物和人类无毒、无害,使用成本低廉。
申请公布号 CN10150850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8.19
申请号 CN200910030239.2 申请日期 2009.03.23
申请人 金坛阿波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启银;周鑫;阎津;何燕华;赵朝阳;徐增洪;邓九胜;袁留照
分类号 C02F9/14(2006.01)I;C02F3/32(2006.01)N;C02F3/34(2006.01)N;C02F1/52(2006.01)N 主分类号 C02F9/14(2006.01)I
代理机构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周祥生
主权项 1、一种清除水中蓝藻并消除藻臭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一)、絮凝蓝藻①向存有蓝藻的水体中均匀泼洒絮凝剂,使蓝藻絮凝;用量为每立方米1~10克,选取原则是根据蓝藻量来确定,蓝藻量大取上限,反之取下限;②水体搅拌,利用风浪动力、机械或人工外动力对均匀泼洒聚丙烯酰胺的水体进行搅拌,以加快絮凝速度和提高絮凝效果;③藻体沉淀,蓝藻絮凝后即开始沉淀;(二)、分解藻体,消除臭味在蓝藻被絮凝沉淀后,泼洒消藻除臭剂,能使沉入水底的蓝藻及水体的臭味得以消解,其用量为每立方米100~500克,选取原则是根据蓝藻量来确定,蓝藻量大取上限,反之取下限;(三)、水质净化在经过分解藻体,消除臭味步骤后,按下列步骤进行水质净化:①泼洒复合型微生物水制剂,用量为每立方米20~100毫升,选取原则是根据蓝藻量来确定,蓝藻量大取上限,反之取下限;②投放伊乐藻或水葫芦,投放量为每平方米1~5千克,选取原则是根据蓝藻量来确定,蓝藻量大取上限,反之取下限;③投放螺贝类,投放量为每平方米0.5~1.0千克,选取原则是根据蓝藻量来确定,蓝藻量大取上限,反之取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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