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应用于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用户确认的方法 |
摘要 |
一种应用于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用户确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如下步骤:a.银行营销人员在离柜状态下,寻找目标客户;b.确定目标客户后,客户填写协议和申请书,同时请客户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并将身份证明文件留底;c.营销人员利用移动通信设备录入身份证明要素然后将身份证明要素通过通讯系统传递到银行的后台服务器上,进行核实;d.核实确认后,当场由营销人员或后台工作人员开通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并由客户本人激活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的密码。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通过本发明可离柜式办理客户申请于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的业务,减少了申请办理时间,提高了银行的服务质量和灵活性,开拓了银行的业务营销范围。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9916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8.05 |
申请号 |
CN200810059388.7 |
申请日期 |
2008.01.31 |
申请人 |
吕玉燕 |
发明人 |
吕玉燕 |
分类号 |
G06Q40/00(2006.01)I;H04W4/02(2009.01)I |
主分类号 |
G06Q40/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袁忠卫;景丰强 |
主权项 |
1、一种应用于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用户确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如下步骤:a、银行营销人员在离柜状态下,寻找目标客户;b、确定目标客户后,客户填写协议和申请书,同时请客户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并将身份证明文件留底;c、营销人员利用移动通信设备录入身份证明要素,然后将身份证明要素通过通讯系统传递到银行的后台服务器上,由后台的工作人员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或者由营销人员通过后台服务器传过来的身份资料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当场核实;或者由营销人员与后台工作人员对客户身份信息交叉进行核实;d、核实确认后,当场由营销人员或后台工作人员开通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并由客户本人激活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的密码。 |
地址 |
315040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桃源街155弄8-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