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矫正骨钉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60687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7.11
申请号 TW097212214 申请日期 2008.07.10
申请人 余乃昌 台北市中正区厦门街99巷29号4楼 发明人 余乃昌;余乃文;王人豪
分类号 A61C7/02 (2006.01) 主分类号 A61C7/02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欧奉璋 台北市信义区松山路439号3楼
主权项 1.一种矫正骨钉装置,其系可搭配一齿颚矫正之弹簧使用,包括:一第一骨钉,该第一骨钉系包含一头部、一由该头部向下延伸之悬挂沟槽、一连接该悬挂沟槽之平台部及一连接该平台部向下延伸之植体本体,系用以提供锚定支撑点所需之钻孔;一第二骨钉,该第二骨钉之结构同上述该第一骨钉,系用以搭配牙齿矫正用之矫正弹簧或矫正纲线使用;一安装装置,该安装装置系用以将该第一骨钉引导通过牙龈直接于骨头表面钻孔后取出,并将该第二骨钉之植体本体锁入骨中,而其余之头部、悬挂沟槽及平台部则外露于口内;以及其中,该第一骨钉系可作为第二骨钉,且其平台部系设置有一至少可容纳方形绞线穿过之贯牙方孔。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第一、二骨钉之材质系为钛合金。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第一、二骨钉之头部系为圆滑球状。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第一、二骨钉之头部系为一具有十字槽之螺丝头,可供矫正纲线使用者。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第一、二骨钉之头部系为一具有六角十字槽之螺丝头,可供矫正纲线使用者。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第一、二骨钉系为一自攻式骨钉。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第一、二骨钉之植体本体系包含一螺牙部及一尖端部。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尖端部系可为螺牙结构或无牙结构。9.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尖端部系具有一自攻刃。10.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悬挂沟槽系可勾挂矫正用之弹簧。11.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头部、贯牙方孔及悬挂沟槽之组合系可紮绑矫正纲线或固设体外植体。1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矫正骨钉装置,其中,该贯牙方孔系可设置为任意角度。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本创作之架构示意图。第2图,系本创作之骨钉结构剖面示意图。第3A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骨钉结构立体示意图。第3B图,系本创作另一较佳实施例之骨钉结构立体示意图。第4A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应用牙齿矫正纲线立体示意图。第4B图,系第4A图之使用态样示意图。第5A图,系本创作另一较佳实施例之应用牙齿矫正纲线立体示意图。第5B图,系第5A图之使用态样示意图。第6A图,系本创作骨钉头部为圆滑球状之立体示意图。第6B图,系本创作骨钉头部为十字槽之螺丝头立体示意图。第6C图,系本创作骨钉头部为六角十字槽之螺丝头立体示意图。第7图,系习知骨钉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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