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有摄影功能的便携式装置及移动电话机 |
摘要 |
一种便携式装置,具有在向其供给电流时,发生红色光、绿色光和蓝色光的LED(15~17)、控制电流的供给用的FET(18~20)和升压电路(14)。为了利用电流供给控制,在摄影模式中将照明光照射到被拍摄体上,对全部LED(15~17)供给低电平的电流。因此,在摄影模式中,白色的点光被照射到被拍摄体上,能明确地确认被拍摄体。由于在摄影的瞬间,供给电流电平一下子增加,白色的闪光被照射到被拍摄体上,所以能得到良好的图像。由于照明光源由小型且质轻的LED构成,即使内置该照明光源,也无损于便携式装置的便携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0510939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7.08 |
申请号 |
CN200510087890.5 |
申请日期 |
2003.03.14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山下晃司 |
分类号 |
G03B15/05(2006.01)I;H04M1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3B15/05(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浦柏明;刘 杰 |
主权项 |
1. 一种有摄影功能的便携式装置,具备摄像部(5)和作为摄影用辅助光源的照射白色光的光源部(12、22),还具有对被拍摄体进行摄影的功能,其特征在于:还具备:包括照明键(51)和快门键(52)的输入部(8),上述光源部(12、22)在上述照明键(51)被操作时,照射可确认被拍摄体的成为恒定电平的照明光,当上述快门键(52)被操作时,照射相当于对被拍摄体进行摄影用的闪光的电平的照明光,操作上述照明键(51)时所照射的上述照明光的照度低于操作上述快门键(52)时所照射的相当于上述闪光的电平的照明光的照度。 |
地址 |
日本大阪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