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紫外光过滤元件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08967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21
申请号 TW091118543 申请日期 2002.08.16
申请人 柯达公司 EASTMAN KODAK COMPANY 美国 发明人 提摩西 查尔斯 舒克;寇克 麦可 史洛德;查尔斯 豪沃 艾沛尔;丹尼尔 泰柏 莱翰
分类号 G02B5/20 (2006.01) 主分类号 G02B5/20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自承载式紫外光吸收聚合物膜、涂层或模制物件UV过滤元件,该元件包括含有以分子形式分散于其中之下列成分之纤维素酯聚合物相:a)第一种式(I)之紫外光吸收二醯基甲烷化合物其中R1至R5各独立为氢、卤素、硝基或羟基,或另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之烷基、烯基、芳基、烷氧基、醯氧基、酯、羧基、烷基硫基、芳硫基、烷基胺、芳基胺、烷基、芳基;芳磺醯基、或5-6员杂环环基,其中前述各基团之碳数系20或更低,及b)第二种紫外光吸收化合物,其吸收第一种化合物吸收不足之波长之紫外光。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元件,其中第二种紫外光吸收化合物包括羟基苯基-s-三、羟基苯基苯并三唑、甲、苯并酮或二苯甲酮化合物。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元件,其中之第二种紫外光吸收化合物包括羟基苯基-s-三化合物。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元件,其中之第二种紫外光吸收化合物包括羟基苯基苯并三唑化合物。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元件,其可提供在380 nm处不超过10%之传输,在390 nm处不超过25%之传输,且在400 nm处不低于55%之传输,且在420 nm处不低于85%。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元件,其提供在370 nm处不超过1%之传输。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元件,其可提供在380 nm处不超过5%之传输,在390 nm处不超过20%之传输,且在400 nm处不低于60%之传输,且在420 nm处不低于90%。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元件,其中第一种紫外吸收二醯基甲烷化合物为式I-A:其中R1及R5代表1-6个碳原子之烷基或烷氧基,且R2至R4代表氢原子。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任一项之元件,其包括纤维素酯膜。10.一种包括保护膜之液晶显示器偏极化器,包括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纤维素酯膜元件。图式简单说明:图1为显示光在实例1及2与比较例1中制备之UV过滤元件之350至450 nm波长区中之传输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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