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交通工具之广告板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55437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21
申请号 TW097217191 申请日期 2008.09.23
申请人 王百宇 台北县新店市中华路111号;陈盈达 台北县新店市中华路111号;花良昌 台北县新店市中华路111号 发明人 王百宇;陈盈达;花良昌
分类号 G09F21/04 (2006.01) 主分类号 G09F21/04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交通工具之广告板,用以连接至一交通工具之一固定部,该广告板包括有:一框部,为设于该广告板表面,其内具有一与外部相通连之容置部;一开口部,为设于该框部侧边并与该容置部相通连;一图文板,由该开口部置入并容于该容置部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交通工具为汽车、机车、公车或相关路陆地交通运输工具其中之一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交通工具之该固定部为车牌、挡泥板或保险杆其中之一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广告板至少设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该框部。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广告板于该框部周边设有一延伸部。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延伸部上设有一反光条。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框部设有一用以固定该图文板之固定件。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固定件为具弹片、压板、夹具或扣环其中之一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固定件至少为一个或一个以上。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框部内设有一用以保护该图文板之保护件,且该保护件为可透光。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广告板于该框部侧边设有一用以结合该交通工具之该固定部的固定框。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广告板,其中,该固定框侧边设有一用以收容该固定部之开口部。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 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分解图。第二图 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一。第三图 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二。第四图 为本创作第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第五图 为本创作第二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第六图 为本创作第三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第七图 为本创作第四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第八图 为本创作第五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第九图 为本创作第六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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