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空气净化器,其具有较小的尺寸,具有良好的空气净化功能,能够防止产生大量的对人体有害的臭氧。该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一对放电电极,设置于该壳体的上部和下部;接地电极,设置于该对放电电极之间;一对绝缘介电层,设置于该接地电极的上表面和下表面;以及电源,分别连接于该接地电极和该放电电极,以向其供应电压。
申请公布号 CN100378407C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4.02
申请号 CN200510004254.1 申请日期 2005.01.06
申请人 LG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崔晧善;崔仁虎;金昊重
分类号 F24F3/16(2006.01) 主分类号 F24F3/16(2006.01)
代理机构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郑特强;高龙鑫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一对放电电极,设置于该壳体的上部和下部;接地电极,设置于该对放电电极之间;一对绝缘介电层,设置于该接地电极的上表面和下表面;以及电源,分别与该接地电极和该放电电极连接,以向其供应电压。
地址 韩国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