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线支付销售点设备处的支付品牌宣告
摘要 销售点设备(102)建立同无线支付设备(104)的短程安全无线电链路(105),用于完成事务。销售点设备向无线支付设备发射事务信息(304),从而无线支付设备的用户可以批准该事务(306)。在批准该事务时,无线支付设备向销售点设备发射支付信息(308)。销售点设备使用该支付信息,用于联系适当的支付源(110),以记录该事务。在支付源确认该事务时,宣告用作支付源的金融机构、卡协会、亲和团体的品牌,从而可由销售点设备附近的人观察到。
申请公布号 CN10109118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2.19
申请号 CN200580044963.0 申请日期 2005.12.01
申请人 摩托罗拉公司 发明人 毛里西奥·A·本德克;阿利夫·M·哈万德;乔治·A·马森登
分类号 G06K15/00(2006.01);G07G1/14(2006.01);G07G1/12(2006.01) 主分类号 G06K15/00(2006.01)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陆锦华;穆德骏
主权项 1.一种在销售点处宣扬无线支付事务中的品牌的方法,包括:在销售点设备处,通过无线信道接收来自无线支付设备的支付信息;使用所述支付信息来记录同支付源的事务,该动作是由所述销售点设备执行;以及宣告与所述支付信息相关联的品牌。
地址 美国伊利诺伊州